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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供热价格及建立完善城镇集中
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征求意见公告
**市****公司于2013年10****公司分离,****公司,担负着**市整个**集中供热热力销售、热管网建设及运行管理。该公司现行供热价格一直按2008年制定的(居民18.9元/㎡,非居民22.2元/㎡)标准执行。
**市****公司****执法局、发改局提交了《******公司关于调整热力价格的请示》。经政府同意,发改局将根据《**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效率原则,以成本监审结果为依据,按照定价程序,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社会承受能力及周边市市区供热价格的情况,合理制定调价方案。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4年5月28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163.com、****@163.com 。电话反馈至****3661、****0375。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