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4-28 09:54
| 90天 |
| 150,000元 人民币 |
| 0万元 人民币 |
| HNGYZHPGF[JS] |
| **源区产业路项目中湖至水冲峪公路工程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的补充、更正: 1、**源区产业路项目中湖至水冲峪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0.特别提示中的内容作出补充:“10.8承包人委派到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后期合同谈判阶段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须无条****运输厅关于印发《**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分摊到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费,考勤对象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部门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行信用考评扣分,记不良记录。”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中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张政办发〔2024〕9号)的要求编制。” 现修改为:“1.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编制,其中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等内容,根据《****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号)的规定执行。” 3、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内容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运输厅《关于对全省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在建 项目开展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的通知》(厅办函﹝2017﹞118 号)和《关于印发**省交通建 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2018﹞82号)的要求,安装可接入省级平台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确保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岗履职。” 现修改为:“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运输厅发布的《**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的要求,安装可接入省级平台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确保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岗履职。” 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的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 4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