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至**(**境)高速公路3#智慧梁场新增蒸汽锅炉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686
地 址:****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至**(**境)高速公路3#智慧梁场新增蒸汽锅炉 | **县鱼溪镇粟家村 | **** | **水****公司 | **1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软水制备系统、锅炉补水箱、软化水箱等,用于**至**(**境)高速公路3#智慧梁场蒸养;配套建设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 | 一、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排污水和软水系统再生废水经收集用于梁场洒水降尘、地面冲洗等,蒸汽冷凝水经蒸养棚四周的排水渠收集后回用于梁板养护及**至**(**境)高速公路项目道路的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 3.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工业盐废包装袋交由供应厂商回收处置。 4.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合理布置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处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设备异常运转,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二、其他部门意见 ****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3-511025-04-01-984315】FGQB-0145号对本项目予以备案,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