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二、相关标准:无
三、技术规格: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略)
(1)投标人提供至少2辆吸污车,吸污车辆的各项手续齐全。(提供车辆属于本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若未提供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聘用2名(含)以上的吸污车司机,需身体健康,持B2及以上(略)。(提供司机健康证及B2及以上驾驶证及聘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提供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中标后所有用于本项目的吸污车需安装投用GPS行车记录相关装置,并确保每车次(略)实时情况有记录可查。
2、运输过程、环保等各方面要求:
(1)成交人必须保证在指定地点吸取污水并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确保污水无外溢或流向外环境。
(2)成交人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每车次转运的污水量足量,不含大块杂物或悬浮物。
(3)成交人在(略)过程中务必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略)工作安全开展。
(4)成交人工作人员必须全力配合招标人工作人员对其计量及随机抽检工作的开展。
(5)成交人未按要求转运污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已实施转运费用的20%。
3、运输时效要求:
接到甲方通知,成交人须按要求1小时内对指定地点的污水进行吸污转运。确保企业或项目相关工作正常开展,污水不得外溢
(1)成交人须对每车次的(略)装、卸时刻分别进行拍照,并过磅记录并交采购人确认。
(2)成交人须对每车次的污水进行取样送检。
(3)成交人须提供每车次的(略)GPS行车记录作为计量附件,记录应清晰明了。
七、其他要求:1、本(略)项目需提供7*24小时服务,企业或项目的污水有可能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比如凌晨或深夜,需要紧急转运,成交人必须在0.5小时之内无条件到达现场且不得要求增加任何其他费用。
2、成交人应该保证足够的运输能力以应对紧急(略)需求,确保能及时调配所需车辆及人力。
3、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必须完成园区环保部门和环境事务治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备案,并将完整的备案审批资料移交一份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