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新桥校区建设项目-G3学生宿舍(公寓)、B2实训楼第三方检测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略)新桥校区建设项目-G3 学生宿舍(公寓)、B2实训楼第三方检测服务(二次) |
服务范围 | 磋商项目范围内的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服务、专项检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略) |
服务要求 | (略)新桥校区建设项目-G3 学生宿舍(公寓)、 B2 实训楼的所有检测服务工作,检测项目、数量及频率应满足下列要求:(1) 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略)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略)。 |
服务标准 |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略)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蒋俊树,费(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23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略)(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略),应当由(略),或者其(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略)新桥校区建设项目-G3学生宿舍(公寓)、B2实训楼第三方检测服务(二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附件:公示材料.docx 附件:(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