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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428-2024050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大泽(略)(土命:旦家山)1号3座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从事(略),年产不(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略)放。 2.除油清(略),定期更换后交由具有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略) 3.通过减振、加强管理和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屑、边角料、抛光尘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物、废机油、除油废水、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