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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略)/2024-02107 发文机关:县发改委 标 题:**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河以南)招标方案核准书 发布日期:2024-03-20 |
项目名称 | **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河以南)(项目代码:(略)-04-(略)) | |
招标单位 (项目法人) | **县城管局 | |
法人代表 | 唐强平 | |
核准书编号 | 安发改核字〔2024〕4号 | |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招 标 方案核准意 见 |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略)有关规定,现将**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河以南)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对**河以南区域市政道路和公建小区的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改造,对混错接点进行整改,对易(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三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略) 三、招标方式:(略)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县人民政府网、**市公共**交易监督网、**省公共**交易网。 五、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略),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委托**银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六、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监督小组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等重要内容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略) | |
抄 送 | 县住建局 | |
领导 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