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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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04-28 15:29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32天
0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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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第1次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修改为“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内容做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审-设计负责人”修改为“综合评审-施工技术负责人”,评审标准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中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公司,否则相应人员的本评分项不得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区正大路27号

联系人:罗楠

联系电话:0717-****3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省**市**区金猇路105号

联系人:刘**、程畅

联系电话:132****7525

日 期: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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