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南康区石龙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的批复

审批
江西-赣州-南康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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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区石龙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的批复
关于核准**区石龙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的批复 赣市行审证(1)字〔2024〕58号
发布时间:(略)

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区石龙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区镜坝镇及周边企业用电负荷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结合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区石龙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石龙110千伏变电站新增63兆伏安主变1台,新增10千伏出线9回,装设并联电容器组2×5兆乏,**石龙3#主变扩建配套110千伏线路0.13公里。

四、项目(略)。资金来源为企(略),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略)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略)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略)-04-(略))


**市行政审批局

(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