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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区石龙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区镜坝镇及周边企业用电负荷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结合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区石龙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石龙110千伏变电站新增63兆伏安主变1台,新增10千伏出线9回,装设并联电容器组2×5兆乏,**石龙3#主变扩建配套110千伏线路0.13公里。
四、项目(略)。资金来源为企(略),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略)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略)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略)-04-(略))
**市行政审批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