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金花街林苑片区微改造(林苑、世纪社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区金花街林苑片区微改造(林苑、世纪社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比公告

为做好金花街林苑片区微改造(林苑、世纪社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下称“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区金花街林苑片区微改造(林苑、世纪社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实施地点:项目位于**市**区金花街林苑、世纪社区,属于**区金花街道,总用地面积约5.26公顷。重点改造内容是建筑修缮,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内容,打造“老**,新活力”的社区新貌。林苑、世纪社区东起康王中路,西至**路,南起龙津西路,北至**七路。

四、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服务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全过程的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依法完成招标公告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具体内容及范围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服务期限:自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24.47万元。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报价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3.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果为准。具体结算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响应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响应申请人为正式响应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响应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比选失败。业主分析比选失败原因,修正比选方案后,重新组织比选。

八、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应包含项目业绩、企业资信、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九、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4月28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4月30日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4月30日下午18:00前递交至**市**区金花直街11号,亦可以邮寄资料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办事处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办事处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二、办事处****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十三、****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金花直街1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2781

附件:****区金花街林苑片区微改造(林苑、世纪社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比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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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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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招标公告
广州荔湾区金花街林苑片区微改造(林苑、世纪社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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