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4-04-08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澄清内容:
|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说明 |
| 1 |
五、评分细则——4.1 投标报价 |
各供应商的报价与评审基准价对比,计算价格得分值: 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得满分30分; 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0.2分;即价格分=30-((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0.2 报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0.2分。即价格分=30-((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0.2 计算价格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各供应商的报价与评审基准价对比,计算价格得分值: 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得满分30分; 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0.2分;即价格分=30-((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0.2 报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0.2分。即价格分=30-((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100*0.2 计算价格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文字说明表述与计算公式存在不一致,以文字说明表述意思为准。 |
澄清时间:2024年4月28日
三.其他事项:
本次澄清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未涉及内容不做变更。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省**县昆阳镇昆鳌大道555号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577-****0080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车站大道473号天和大厦A幢1901室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0577-****0211
****管理部门名称:****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577-****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