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高系统营运高速项目智慧高速建设路侧设施质量检验评定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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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高系统营运高速项目智慧高速建设路侧设施质量检验评定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高系统营运高速项目智慧高速建设路侧设施质量检验评定服务项目已由**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川高路函〔2024〕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略),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高路函〔(略)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京昆高速**至**段、**至**段、**至川陕界段、**至泸沽段、泸沽至黄联关段、黄联关至永郎段、厦蓉高速纳溪至川黔界段、**绕城高速共8条营运高速项目智慧高速建设路侧设施质量检验评定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对受检(略)(含杆件底部焊缝及顶部紧固螺栓)、通信设施、供配电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抽检,按照基本要求、实(略)检查结(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3.1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略)息表;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及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略)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及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延期的,应提供延期证明材料)。 注:(1)、(2)、(3)条件(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累计资质必须满足本表资质最低要求。
3.2.3.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里程不低于60公里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检测项目业绩。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的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以投标截止日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 (4)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3)在1个里程不低于60公里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检测项目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4)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缴纳凭证或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注:a.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检测项目可为合同内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合同的项目。 b.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人员。 3.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6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在其自身资质允许范围内及联合体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工作。 (2)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 ②联合体各方累计资质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中第3.1项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累计业绩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中第3.2项业绩要求; ④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第3.3项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全部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29日0时0分至 2024年5月19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略)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4.2.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s://(略)gov.cn/)、**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s://(略)com.cn/)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略) 10时30分(**时间)
,地点为**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5.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4年 5 月 20 日上午10时 00 分~ 10 时 30 分(**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4年 5 月 20 日上午10时30分(**时间)。投标人必须按(略)地点:**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略)。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川西高(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剑南(略)
地址:
邮编:
(略)
邮编:
联系人:
黄燕
联系人:
电话:
(略)
电话:
传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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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略)
电子邮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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