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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8 18:03:56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区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公众意见。
公示期限:31天
公示日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
附注:
1.该图为示意图,图件以审批文件为准。
2.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开发区******局****分局收。
邮政编码:525000
咨询电话:0668-****666
3.凡是与本次调整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本次调整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不动产权证),向我局申报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公示稿编号),依法行使陈诉、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4.查询网址:http://zrzyj.****.cn/
附件:茂规告-批前﹝2024﹞130号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批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