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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略)项目,现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已结束,现将评审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人:(略)(参选报价:(略)元);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下午17时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略)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