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蔚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周市镇萧林东路南侧、三得利路两侧地块建设商住项目房产开发管理及营销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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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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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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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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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对其所需采购的周市镇萧林东**侧、三得利路两侧地块建设商住项目房产开发管理及营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内容:周市镇萧林东**侧、三得利路两侧地块建设商住项目房产开发管理及营销服务,本项目位于周市镇萧林东**侧、三得利路两侧,宗地面积70922.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69203.3平方米,分为S1和S2两宗地块,S1地块面积52924.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S2地块面积16279.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地下面积70922.8平方米(其中S3为地下空间连接部分,面积为1719.5平方米),用途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三、服务期限:委托管理服务期限自委托管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以下条件均满足之日止:①取得竣工备案证明;②最后一期集中交付完成后满6个月③住宅去化率达95%;④车位(指住宅配套可售车位,不包含人防车位及持有经营性物业配套车位,下同)去化率达70%。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无需装订),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1-1.6提供承诺书原件

1.7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9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1.10投标人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含暂定二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

1.11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期社保证明;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24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3.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领取资料地点:**开发区同丰西路656号(****)。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2024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开发区同丰西路656号三楼301室。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05月21日13:30--14:00(**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3.接收地点:**开发区同丰西路656号三楼310室

4.接收人:****

七、开标有关信息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开发区同丰西路656号三楼310室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盖章扫描件),以U盘形式提供。

4.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000.00元);

2.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帐号:910********0015171 开户行:**银行**支行)。****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外,其他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接受)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在投标现场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当场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特殊情况除外)。标书代写

九、预算价:由房产开发管理费用和营销服务费用两部分组成,其中对外销售物业的开发管理费用为销售额的2.3%,持有经营性物业的开发管理费用为该部分总投资(含土地成本和工程成本)的2.3%;营销服务费用为对外销售物业销售额的1.6%,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高于上述费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管理目标:

(1)建设周期目标: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36个月内(自首批施工许可证领取之日起至取得全部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之日止)。

(2)销售目标:住宅实现95%的去化比例的时间为30个月内(从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确认的开始销售之日起计算);车位实现70%的去化比例的时间为住宅集中交付后6个月以内。

(3)质量目标:本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

2.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0512-****6586

3.本项目为自行监督项目,监督电话: 0512-****5190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开发区同丰路656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0512-****9352

联系人:沈英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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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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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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