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更正公告
一、(略)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约期限:(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略):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略)。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施工员、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4月27日起至2024年05月07日17时止,到(略)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略)((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略)
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服从现场安排,在开标室等候资格审查及最终报价,不得(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地点: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2、本次(略)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发布。若磋商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3、质疑:供应商认(略)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