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淮铁路黄集(洪泽)牵引站配套220千伏供电工程等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
江苏-淮安-洪泽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索引号: (略)/2024-00060 分 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略) 公开日期: (略)
名 称: 关于宁淮铁路黄集(洪泽)牵引站配套220千伏供电工程等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4〕123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淮铁路黄集(洪泽)牵引站配套220千伏供电工程等

电网(略)

苏发改(略)



国网江(略):

你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淮铁路黄集(洪泽)牵引站配套220千伏供电工程等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苏电发展〔2024〕15号)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略):

一、为更(略),满足用电负荷增长和电源送出的需求,加强地区电网结构,进一步提高供电质量,同意建设宁淮铁路黄集(洪泽)牵引站(略)。你公司等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二、本批项目建设规模包括:扩建220千伏间隔18个,新建及(略).92公里;扩建110千伏间隔1个,新建及改造(略).18公里;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路5.98公里。核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相关支持文件见附件1。

三、按2023年价格水平测算,本批项目静态总投资56069万元,动态总投资约56682万元。其中,资本金不低于动态投资的20%,由你公司等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由你公(略)。

四、本批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中要落实各项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措施,满足国家安全规范、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等规定。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五、本批项目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要按《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六、如需对本(略),请及时以书(略),并按(略)。

七、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满足(略)。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略)(洪泽)牵引站配套220千伏供电工程等电网项目表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3.工程项目代码一览表

4.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略)



[附(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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