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区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开标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9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第四开标坐席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项目名称: **区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编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91.59分
投标报价:****1395.84(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张乐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241****4733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2****066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标总得分:86.28分
投标报价:****4925.08(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邢珊珊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241****8307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0633
第三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评标总得分:82.28分
投标报价:****8157.42(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张灿灿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241****2830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059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6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水利局
地址:****政府3号院
监督电话:0392-****200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政府3号院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392-****1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淇水大道与闽江路交叉口东北角诚诚大厦1805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139****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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