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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4年2月26日发布了公开遴选**县农膜安全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公示,公示后暂未有相应的实施主体参与,为进一步解决传统地膜回收难、替代成本高的问题,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改善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财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粤财农〔2023〕206****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汕财农〔2024〕9号)要求,决定再次对**县农膜安全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遴选公示。
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公司企业可根据《**县农膜安全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9日18时止。
报名地点:****种植业管理与植保植检股(**市**县**镇红城大道西侧)。
如有疑问,请致电0660-****058。
附件:**县农膜安全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