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我院拟对(略)单位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意向、需求参数进行公示。请广大供应商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点 | 预算金额 | 初步技术参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某单位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省 **市 | 以年度实际零(略) | 详见附件 | 以招(略) | 招标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略),续签一年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一)服务时间、地点
1.确定3家单(略)
2.供应商报优惠下浮率。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略)。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略)。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略)。
6.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略)
二、公告日期: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