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自然资告字〔2024〕02号
【信息时间: 2024/4/29 】
|
||||||||||||||||||||||||||||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自然资告字〔2024〕02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进行竞价,可按增价幅度整倍数多次报价。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7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材料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7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2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2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11时2024年5月29日11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宗地规划******局2024年3月26日出具的《**县工业集中区(**)13333.40平方米地块规划条件》编号:****号文件执行。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 2024年5月27日****组织竞买人到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竞买人也可自行踏勘,过时未参加或放弃自行踏勘的,视为竞买人无疑义。 (四)出让地块按照“标准地”供应和供后监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等于1204万元/公顷,亩均税收大于等于11.67万元/亩。产出强度大于等于280万元/亩。出让地块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要求:受让人取得“标准地”后,应按规定程序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服务中心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标准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如全部或者部分发生转让,监管协议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应随之转移。 (五)该宗地成交后竞买人需缴纳耕地占用税约23.43万元(实际费用以税务部门核算的为准)。另有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六)其他未涉及事项按照《****政府关于**县2024年第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平政函[2024]33号文件执行。 八、****银行账号户 联系地址:**镇正北街110号 联系电话:0773—****218 联 系 人:伍银星 开户单位:平****管理所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660********8300010 **** 2024年4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