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尊朋酒业有限公司
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采购的公告
各报价单位: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需委托第三方单位为我公司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现邀请各供应商就该项目进行报价,报价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一)项目名称:3万吨酒罐区项目及生产厂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采购。
(二)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相关规定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三)项目地址:遵义市播州区鸭溪镇茅台生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
(四)项目数量:(略)
(五)采购方式:(略)
(六)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供应商(略),以获取编制报价材料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供应商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略)。供应商自行承(略)。
(七)报价须知:
1.最高限价:¥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各报价单位报价不得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单位为我公司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邀请专家对其验收评价,并将相关验收资料报遵义市播州区水务局备案通过后,中标单位开具符合国家和采购人要求的发票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付款申请后30天内进行付款,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3.价格组成:所报(略)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报价资料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略),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采用网上一次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二)网上报价时需包含以下材料,且以下资料需加(略),无公章的作无效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见附件1,需下载我公司报价单进行报价)。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略),但需在报价单中如实填写法人身份信息)。
(三)发送邮箱时主题名称统一为:3万吨酒罐区项目及生产厂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采购+报价单位名称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且电子资料应清晰可辩(财务章、合同章等无效,报价单为多页须盖骑缝章或每页都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一)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后60天;
(二)报价截止时间:(略)
(三)各报价单(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手 机:(略)
邮 箱:(略)
附件:(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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