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淮海国际港务区2024年柳**道及桥梁养护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7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淮海国际港务区2024年柳**道及桥梁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3.8928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93.8928万元
采购需求:
**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范围内6条县道和桥梁的日常养护与巡查,含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年报填报,基础数据变更(含乡道村道),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标书代写
3.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提供: 供应商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时间:
2024-05-06 09:00-2024-05-10 09:3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4年5月10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5月10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5-17 09:3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时间:2024-05-17 09:3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开标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时间09:30)前。标书代写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516-****6076
通讯地址:**省****广场9号商业楼1102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书代写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标服务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71a52f70714c****917a500c166d85a1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柳新镇唐茅路158号
联系人:吴传久
联系电话:159****0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广场9号商业楼1102室
联系人:曹欣
联系电话:0516-****6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欣
电话:0516-****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