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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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评估报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回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区养殖小区、文化街以南临街营业房后院、恒馨苑南区和红海村(朱庄子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遗留房屋评估机构报名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
****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
**区 养殖小区 、 文化街以南临街营业房后院 、 恒馨苑南区和红海村(朱庄子片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 。
三、房屋状况说明
需评估 房屋户数 4 户。 现状: 2021 年已拆除; 类型:**(含自建2层楼);用途:住宅。
四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熟悉**市 **区 房地产市场和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近三年以来从事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建设房屋征收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确保有5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其中3名估价师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复估、复核);
4.符合行业管理其他相关规定。
五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地及联系方式;
2.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拟参与评估的本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5.近两年房地产估价从业行为及主要业绩;
6.依法独立开展房屋评估业务的承诺书。
六 、报名截止日期
202 4 年 5 月 7 日18:30结束报名。
七 、报名地点、方式
1.报名地点:****办事处****办公室;
2.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及扫描件。
联系人:陈智慧
联系电话:182****6519
固定电话:0953-****079
****
2024年4 月28 日
来源:****办事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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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小琴
初审:陈智慧
复审:赵锦鹏
终审: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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