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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20万吨高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及年产 20万吨水稳材料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高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及年产 20万吨水稳材料建设项目(二期)
地点:**省******办事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4450万元,占地面积3333.4㎡,**一座封闭式厂房3000㎡。以水泥、石粉、碎石为主要原料,采用机械搅拌工艺,新增配料斗、搅拌设备、筒仓、装载机、输送车等设备52台套,形成年产20万吨水稳材料的生产能力。
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0万吨高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及年产20万吨水稳材料建设项目(二期)的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以及年产20万吨高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项目(一期项目)的整形筛分工序。主体工程为水稳材料生产线;贮运工程为原料库和成品库;公用工程为给水、排水及供电工程等;环保工程为废气、废水、噪声治理措施以及固废暂存及治理措施。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37****171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