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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监督评价(含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第二包 |
| 其他 |
| 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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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先生 |
| 010****8015 |
| 检查要求根据《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行业相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进行检查,计划聘用2****事务所承担,****财政局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财政局2024年监督评价计划要求执行。 1.由于检查组同步开展工作,****事务所需要确定总负责人,保证至少有2个工作组同时参与到检查组中。每个工作组必须由项目经理和助理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丰富实践工作业绩,并全程参加检查工作。每个工作组人数控制在3人,且保持固定,****财政局批准,不得更换、不得在组间交叉工作。 2.****事务所应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检查组组长沟通汇报,不瞒报、不漏报。并按****的要求参加检查工作会议。 3.****事务所按照****的工作要求及时完成部门整体(项目)监督评价报告、监督检查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专项监督报告,街道部门整体(项目)绩效目标通用和个性模版,监督评价工作流程以及部门整体和成本绩效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完善预算单位年度监督自查体系,梳理案例问题清单以及整改建议和措施,年度财政监督、绩效管理业务咨询和培训工作,配合完成执法平台录入、案卷整理目录制作等工作。 4.****事务所对每个被查单位进行外勤检查及向****出具检查报告的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 财政性资金 |
| 32 |
| 比选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责任期满前完成全部委托事项,并提交全部工作成果。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
| 2024年04月29日 |
|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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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