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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二、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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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货时间: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制作和自检,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维修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维修服务受理。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产品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质保期内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维修时,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在质保期内的现场服务,不再额外收取费用。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