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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高新关于(略)(兴隆社区二区)室分用电协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南高新关于(略)(兴隆社区二区)室分用电协议 ]项目采购人为[(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因我公司在兴隆社区二区建有通信机房,由该单位提供供电,机房内用电单独计量电表读数据实结算。电费单价0.9元(含税),3年预估总价18万(含税)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我公司在该单位兴隆社区二区建有室分设备,服务供应来源唯一,因此选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略)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略)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 2024年4月30日至 2024年5月7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西安市长安(略)
邮编:(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