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 年智慧停车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
更正公告(05号)
一、项目名称:**县2023 年智慧停车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5日
四、原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五、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资格审查→“(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 2023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 2023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三)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2023 年 12 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注:未提供投标 人为其缴纳的近 1 个月(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三)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四)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情况→“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1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的其他人员情况→“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六、其他:
1、针对以上更正内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自行下载并以此制作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凡涉及到以上相关内容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3、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cn/glggzy/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镇南洲新区昭州大道 9 号
联系人:吕工
电话:0773-****5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环城南一路 9 号棠棣之华 32 栋 1-24 至 1-31 号公寓式办公房
联系人:戴大凤、廖分地
电话:0773-****088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 29 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更正公告(05号).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县2023年智慧停车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