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宣传文化制品设计制作定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4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宣传文化制品设计制作定点服务项目
编号:****
二、项目基本信息:
1.****中心各类宣传文化制品设计制作,包括户外写真(复板、薄膜)、室内写真(复板、薄膜)、宣传横幅、X展架、易拉宝等宣传文化制品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布置、维护等。
2. 交货期:于设计定稿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本次采购材料的制作、运输、安装、布置、维护等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4. 质保期 1年。
5.本项目采购预算:折扣率100%。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授权委托人应为报价供应商在职职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提供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每天(非工作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磋商文件提供方式:采取 不见面 提供采购文件方式。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供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标书代写
4、磋商文件售价:伍佰圆/份,售后不退。
5、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始;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9:30止;标书代写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国家工业设计园(**市**区建筑西路599号)4幢803室)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接收人:赵泓铂、罗庆斌标书代写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24年5月14日9:30时
磋商地点:****(国家工业设计园(**市**区建筑西路599号)4幢803室)
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成交单位确定地点:****(国家工业设计园(**市**区建筑西路599号)4幢803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戈建刚
联系地址:**市金城路499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泓铂、罗庆斌
联系电话、传真:0510-****7889
联系地址:国家工业设计园(**市**区建筑西路599号)4幢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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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