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

审批
北京-北京-大兴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
建设地点:(略)
公示时间:2024-04-29至2024-05-08
受理时间:(略)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 2、项目性质:** 3、建设单位:(略) 4、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同位素实验室拟建在药物所南区大兴产学研基地(大兴区永旺路37号)地下一层东北角(早期规划时预留的同位素实验室场地)。同位素实验室下方为土层,上方为室外空地和**,实验室四周:东侧为土层,南侧为报警阀间、排风井和中水加压机房,北侧为软化水机房、加压机房、弱电和进风井,西侧隔**为公共实验室。 5、建设内容:在大兴产学研基地(南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使用18F、64Cu、68Ga放射性同位素,开展放射性药物研发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放射性标记工艺研究、质量研究、细胞实验和动物试验等工作。 同位素实验室配套场所包括放化实验室、放射分析实验室、细胞实验室、PET/CT影像实验室、解剖室、污染检测室、去污间(含应急淋浴)、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放射性废水暂存间以及缓冲间(一更、二更)等。 本项目影像实验室使用1台PET/CT成像系统,开展小动物显像,属于Ⅲ类射线装置。研究所拟购置利用环境本底辐射进行“无源刻度”的PET/CT设备,故本项目不使用校验用V类放射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外照射辐射屏蔽:放化实验室用于放射性药物的合成、标记实验,配备3个合成、分装热室和1个防护通风橱。其它房(略)。内照射防护:同位素实验(略),废气有管道沿管道井至楼顶排放。警示(略):同位素实验室控制区出入口、影像实验室、废水暂存间、废物间等门口设置放射性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影像实验室防护门外设有工作状态指示灯。表面污染控制措施:控制区实验室采用易去污材料。塑料废液桶置于不锈钢贮存箱内。放射性废水衰变池采用不锈钢材质。热室和通风橱台面采用不锈钢材质。个人防护措施:辐射工作人员(略)镜、个人剂量计等,涉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都应佩戴乳胶手套。放射性“三废”:同位素实验室设置2套独立通风系统。实验室内设置固体放射性废物收集桶,设置废物间暂存普通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和动物尸体。配套建(略),设置2个1.5立方米的槽式衰变罐,并配套控制系统。辐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制定辐射安全操作规程,所有操作人员均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安全防范措施:放化实验室将落实安保措施。同位素订购和管理:单位所使用的锗镓发生器和放射性同位素均向有销售资质的专业公司定购。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按规定进行辐射工作场所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和环境监测。同位素实(略)。设置1台3(略)。配套1台剂量率仪。在放化实验室设置2台个人剂量率报警仪,在监测检测间和解剖室各设置1台表面污染监测仪。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环评单位名称:(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略),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略)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3:《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略)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