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华电丽江玉龙上白麦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情况公示

审批
云南-丽江-古城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华电丽江玉龙上白麦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情况公示
2024-04-29 17:(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云南华电丽江玉龙上白麦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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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名称:云南华电丽江玉龙上白麦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评价单位:(略)

项目概况:

云南华电丽江玉龙上白麦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位于(略)。本工程新建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岩乐变电站,线路全长约62.163km,全部采用架空线路,导线截面为400mm2。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略)

1.1陆(略)

(1)生态环境避让措施

①优化设计,优化选址选线,尽量保留现有自然植被,尤其是线路范围内原生的自然植被,尤其是较为脆弱的寒温性针叶林和寒温性灌丛;施工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植被。

②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

(2)生态环境影响减(略)

①合理规划,严格控制用地范围,禁止超范围用地严格控制(略)

②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略)动破坏。

③塔基区占用灌木林地、草地区域施工前剥离表土(剥离厚(略)),剥离的表土采取编织袋装填(编织袋拦挡,尺寸为顶宽0.60m,底宽1.20m,高1.00m),堆放在塔基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表土回填,并撒草绿化(采用播撒草籽的方式,草本主要选择早熟禾、鸭茅)。

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尽可能利用已建(略)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在夜间以及鸟类繁殖季节进行施工。

⑥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教育、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施工噪声对鸟类的惊扰和驱赶,避免捕鸟、掏蛋等对鸟类直接伤害的行为。

⑦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高塔架设和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穿越自然植被基塔施工尽量减少开挖,尽量使用无人机布线。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略)止砍伐非施工用地范围内的植物。

⑧施工人员要注意施工用火,以免引发森林火灾。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略)的漏光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⑨对保护物种的影响减缓措施:禁止超范围占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控制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和固体废弃物等,保护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禁止滥砍滥伐和捕捉野生保护动物;另外,施工噪声较大的环节建议避让评价区内保护动物的产卵季节。

(3)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措施

①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本项目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

②为了加强项目建设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实施力度,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制订相应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明确环保职责,提高施工主体的环保主人翁责任感,禁止随意破坏植被的活动,切实做好占用区周边植被的生态保护工作;

③加强森林防火方面知识宣传,禁止野外用火;

(4)植被(略)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加强保护,如果不占用的话应采取挂牌保护措施,如占用需铲除的,(略)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应分阶段分区进行,在某单项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抚育,不必等全部工程结束后再统一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

1.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活动尽量减少对自(略)。

(2)减少施工噪音对动物的干扰。

(3)进入场区的车辆应慢速行驶,在遇到白腹锦鸡(略)

(4)加强对场区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3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保护措施

(1)本项目所处的区域海拔高差较大,在施工(略)三同时”方针,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及“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修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环保原则,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益显著,以达到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设计阶段充分考虑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线路廊道选择时,从设计角度出发,对各级各类保护区核心区进行有效避让,对项目区周边的重要水源保护区、水源点及其他生态敏感区进行有效避让。

(3)节约用地;在设计过程(略)。

(4)施工期优化布(略)场(弃土场)等,牵张场尽量避开林木密集区,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灌草地或生产力较低的早地、坡耕地。施工材料在塔基区铺垫防水布后临时堆放,临时占地不实施表土剥离,不破坏植被和土壤。

(5)加强对本项目施工营场地的选址(略)

(6)塔基施工时避免开挖土石方顺坡滑溜而破坏植被和土壤。(略),超出原本的影响范围。

(7)由于塔基远高于植(略)或修剪(截顶)的情况。在线路架设时应注意规范操作,避免扰动、破坏到线路下方的植被。

(8)在施工过程中,应(略)化施工。

(9)在铁塔终勘定位时,请专业人员对塔基施工范围内的植物进行调查,如发现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对线路调整避让或移栽受保护的植物,同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10)架线施工时,应提前选好牵张场地,确定牵、张机等大型机械和线材的摆放位置,对机械和材料的摆放位置范围铺设草垫或棕垫以及枕木,防止机械、材料的碾压而破坏地表植被。

(11)采用无人机放线,牵张技术紧线,保证架线过程中导线不在地面拖行,避免架线工程对影响地表植被的扰动破坏。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采用小型塔,加大档距、抬升导线高度,以高跨方式通过,并充分利用山头、山包等有利地形抬升导线对地高度,保证线路对地弧垂距离树冠满足安全距离要求,不砍伐线路下方的树木。塔脚采用高低腿,避免基础面放坡,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

(12)运输道路优先采用现有机耕道路及森林消防通道,控制新开道路宽度,采用人背马驮的方式运至塔基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得(略)

(13)开挖塔基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山坡处应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防止土、石块顺坡丢弃,从而减少天然植被的破坏。

(1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略)

(15)环境监理要求

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纳入工程监理中,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施工应实行施工责任制,施工单位可设置兼职环保人员负责施(略)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为有效减轻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法规,本项目施工期间应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①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②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

③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④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略)

⑤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

⑥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等的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如设简易堆放棚等,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⑦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策(略)

⑧表土临时堆存采用土工布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

3、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①建筑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沙桶(0.5m3)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

②生活污水: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围村庄,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③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略)

④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设置水源地警示标志,严格按照(略)

⑤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⑥跨越、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向水体排放废水和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设置标识标牌、拦渣设施。

4、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期牵张场的布置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并尽量远离线路周边的居民点,减小牵张场设(略)

(2)在居民敏感目标附近的塔基施工时,先行建设施工围挡。

(3)合理选择(略)。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场,应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略)

(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6)合理(略)业的除外),夜间施工必须到地方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告知周边居民。

(7)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企业、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5、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①废弃土石方: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设置弃渣场,禁止乱弃渣。

②生活垃圾: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③临时堆土:项目临时堆场应选择在项目用地范围内,严禁新增占地,堆场应远离河道,并进行覆盖和拦档。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临时堆土清理后应对临时堆场覆土绿化处理。

6、饮用水(略)

1)加强施工期管理

①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水源保护区段的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投标阶段工程承包商要承诺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责任和任务,接受业主和地方环保、水利部门的监督。

②建立水源地水质保障责任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期生产和生活污染进行有效处理,(略)

③做好施工人员培训,使其熟悉施工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在保护区内施工设置水源地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施工。

④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工程尽量选择在地表水枯水期进行施工;施工过程须采取分段施工、错峰施工,减少作业面,降低施工强度,减少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

⑤选用先(略)发生。

2)施工期临时设施

①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物料;不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所需施工材料均依托周边现有企业。

②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人员宿舍、办公场所等临时营地设施;不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旱厕等临时设施。

③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机械设备检测点。

④在施工区设立临时简易储(略)用当地居民房屋,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居住,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产生生活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废弃物于当天施工结束后带走,妥善处理施工垃圾和废弃物。

⑤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施工便道,机动车辆无法到达的地方,采用人抬及马驮完成施工材料的二次搬运任务,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采取分段施工、错峰施工,减少作业面,降低施工强度,工程区场地平整、开挖和回填宜安排在旱季施工,以避开雨季径流对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影响。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水源保护区内的工程尽量(略)。

②施工区域内裸露地面做好压实、遮盖、硬化、绿化和导流等措施,避免雨水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

③施工清表要控制作业面,减少对水源保护区内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要及时绿化,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4)应急响应措施

①制定针对水(略)流程和责任分工。

②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行动。

营运期: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因此,本项目运行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输电线路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因此,本项目运行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略)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确保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加强线路沿线巡查与宣传,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项目运行期间,对线路绝缘子等配件以及其他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集中收集后交给电力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在施工结束后对建设用地周围开挖土地进行回填等生态恢复作业,及时恢复施工期临时征用的施工场地和用地,并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处理。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塔基占地的植被恢复。

2)强化对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略)

3)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4)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等,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

5)严格遵循《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略)为保护评价区内自然植被,禁止砍伐通道,仅对运营后期生长到15m以上的林冠进行修剪。

6)线路运行后,进行维护或巡视时不得新开道路。运行后制定相关的工作规则,避免维护人员伤害野生动物。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略)

2)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略)计高度进行设计;

3)严格遵守本项目电磁防护距离,本项目新建220kV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5m,经过居民区时,单回路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10,双回路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11;

4)避让重要通(略)

5)线路交叉跨越公路和其他输电线路时,分别按有关设计规程、规定的要求,在交叉跨越段留有充裕的净高,使线路运行时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

6)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本项目的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建设新的居住房屋。

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7)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划定输电线路保护范围,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8)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9)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措施

加强运行期巡检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线路检修期间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乱丢生活垃圾、破坏植被,禁止巡检人员在水源保护区内垂钓,严禁捕杀或伤害野生动物,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