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1]TLGCZX[GK]****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港头镇区主要道路环境卫生保洁及公厕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07 09:30:00,更正为:2024-05-15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07 09:30:00,更正为:2024-05-15 10:00:00。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的商务项(F3×A3):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2.投标人综合实力 |
2.00 |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得1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3.企业荣誉 |
2.00 |
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政府环卫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先进集体相关荣誉奖项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未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 5.自有车辆 |
3.00 |
根据投标人****公司,****公司)情况进行评分,具有自装卸式垃圾车(总质量≥4T)3部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产权登记证书的扫描件、车辆正面、侧面照片,若投标人名称与购置发票单位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
| 8.满意度评价 |
2.00 |
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评价日期为准),由业主单位对投标人自身完成同类项目的履约情况评价表进行评分,履约情况评价表须体现“优秀”或“满意”或“好”或“90分以上”等同等次描述的,每提供一份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项目履约证明材料和项目合同复印件,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注:“业绩”与“满意度评价”项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得分。)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2.投标人综合实力 |
1.00 |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3.企业荣誉 |
2.00 |
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政府环卫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先进集体相关荣誉奖项的,每提供1份荣誉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未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 5.自有车辆 |
3.00 |
根据投标人****公司,****公司)情况进行评分,具有自装卸式垃圾车(总质量≥4T)2部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辆扫地车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产权登记证书的扫描件、车辆正面、侧面照片,若投标人名称与购置发票单位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
| 8.满意度评价 |
3.00 |
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评价日期为准),由业主单位对投标人自身完成同类项目的履约情况评价表进行评分,履约情况评价表须体现“优秀”或“满意”或“好”或“90分以上”等同等次描述的,每提供一份的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项目履约证明材料和项目合同复印件,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注:“业绩”与“满意度评价”项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得分。)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9日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本更正公告条款如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若未在本更正公告中体现,则仍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名称:****
地址:**市港头镇港头新村南路13号
联系方式:185****9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义井公交站内三层
联系方式:0591-****10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彬香、涂志敏、林锦玉
电话:0591-****1032
****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