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度核查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 式: 竞争性磋商 **市 2024-05-09 17:30 9天 无附件 预算金额:
150.00万元
报名时间 投递时间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市2024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度核查评估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2024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度核查评估服务的潜****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x.****.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0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中小微型****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供应商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 4月30日至2024年 5月9日08:30——17:30
网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x.****.cn/)
方式:(1****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x.****.cn/)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9919或咨询客服QQ:****82906);
(2****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x.****.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x.****.cn/)进行上传递交。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将关闭递交文件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标书代写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5月10日09时00分(**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x.****.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及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cn/****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x.****.cn/) 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市**大道东路39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5****866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郢中街道校场路44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