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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路人才公寓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二次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区**路人才公寓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题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同时具备以下两点: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问:我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二条所指的是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黎天畅
联系方式:0550-****1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于添伟
联系方式:177****2276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