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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测算的通知》(湘建价建[2023]37号]的要求,我站通过采集、测算相关工程项目的人工费相关资料,****财政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最终确定****为0.955,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工费指数有异议,请实名提交书面异议至我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 霞
联系电话:0743-****634
联系邮箱:****@qq.com
联系地址:湘西自治州吉凤街道**山大道19号州政府办公大楼3楼B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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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