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区井场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江苏-淮安-金湖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油区井场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金湖油区7座井场、1处金北基地等油区井场、站库 占地面积
(平方米)
(略)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志国
联系人 童新 联系电话 189****0199
项目投资(万元) 3000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略)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略)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略))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金湖油区7座井场、1处金北基地等油区井场、站库,充分利用油田空置站库、采油井场等闲置的土地资源,开发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满足《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的安全防火间距的前提下,并考虑井场场站正常运维空间,能装尽装,并入油田内部(或地方)电网,以自我(略)。根据现有场地可建规模:光伏容量约为10MWp。项目投资3(略)。采用分区发电,集中(略),所发电量就近消纳,余电并入江苏油田内部(或地方)电网,有效提高了江苏油田清洁能源的使用率,既可减轻(略),又可降(略),助力“双(略)。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略)
固废 环保措施:
本工程没有改(略)。本项目建成后无需人员值守,无生活废水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项目设备服务期满后,光伏组件有设备厂家回收,逆变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电缆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电站维修时更换的少量废旧材料,依据《国家(略),太阳能发电系统中逆变器、配电柜、太阳能电池板组件等均不属于危险废物,委托专业厂家回收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本工程施工(略),不涉及环保专项费用。
承诺: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钟志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钟志国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