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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陈嘉庚故居保护修缮工程 |
| 类型 |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暂停开标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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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厦公投〔2024〕QY17401号- 关于****陈嘉庚故居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的更正通知 |
| 内容 |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陈嘉庚故居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的更正通知如下: 一、将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中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1人,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具有****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③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①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及③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3)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至2024年5月6日下午17:30时止(**时间,下同)。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5:30时止。标书代写 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本通知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活动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王先生 电话/传真:0592-****319/****109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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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报名)标书代写 | 2024-05-06 17:30:00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5-07 15:30:00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区仙岳路4686号B座第25层 | 地址: | ****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人: | 王宇德、吴惠强、黄振斌 |
| 联系电话: | 0592-****003 | 联系电话: | 0592-****109、0592-****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