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澄潭街道农贸市场65、66号摊位两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县(略)

项目编号:(略)

挂牌价格

(略)/年

出租面积

出租面积以对应摊位编号的实际面积为准。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其他

所在(略) **市 **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4-30

信息(略)

(略)

出租标的地址

**县澄潭街道农贸市场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丁先生|联系电话:(略)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略)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略)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略),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略),给交易相关方及**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略)。

﹒ 标的(略)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高(略)

联系人

竺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略)

联系地址

**县三花路2号科创中心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96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39(略)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略),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经营肉类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绍**有企业适用) 11、该摊位出租面积是以对应摊位编号的实际面积为准,意向方在报名前需进行实地看样,并在报名时上传《实地勘察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租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12、本次出租采用线上报名和线下拍卖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名采用专场报名方式,每个标的竞租保证金金额相同(每份:1000元),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出租标的的个数。意向方就专场竞租报名时应按拟出租的标的个数缴纳相应份数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账号:(略)),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专场保证金后可参与线下拍卖: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承租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承租多个标的,但承租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转为立约保证金。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略)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1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略),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略)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略))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略)

延牌情况

目前已(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略)。符合承(略)(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略),则:项目流拍,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材(略).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3.实地勘察证明.docx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5.营业房(摊位)租赁合同(样稿).doc
6.拍卖公告.docx
7.标的清单.xls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丁先生

电话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市越城区**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略)com/SXPT/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30
招标公告
新昌县澄潭街道农贸市场65、66号摊位两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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