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99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台商投资区东园镇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9930 | ||||||
投资强度: | 1782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00****5424BA0008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9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间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27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27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2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5月20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30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 ****地块建成后作为指定项目的工业配套设施(含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服务台商区智能制造科技孵化(**交大)产业园项目及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鉴于该地块建成后配套服务于周边工业企业,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区管委会出具的审核意见。 (三)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根据《****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商投资区夜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2021〕9号)要求,增加夜景工程规划建设专篇。同时,应按照**台商投资区统一标准设置施工围挡。 (四)上述地块由非**台商投资区的法人竞得的,须在**台商****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五)交地时间:****地块在竞得人交清所有成交价款后,按该地块在挂牌出让时的土地现状条件,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办理交地手续。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该地块的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七)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公司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八)开工、竣工时间 该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2年内竣工。 竞得人应按照2010年6月28******局在《**晚报》上发布的《******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申报制度的通告》要求进行开工、竣工申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1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D409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595-****9392
开户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000********4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