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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郧资规出告字〔2024〕3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4-3 | 柳陂镇金矿村 | 10863 | 商业 | 40年 | ≤1.5 | ≤40% | ≥20% | 1980 | 200 |
2024-4 | 8325 | ≤40% | ≥20% | 1520 | 152 | ||||
2024-5 | 6971 | ≤40% | ≥20% | 1275 | 130 | ||||
2024-6 | 10030.1 | ≤30% | ≥30% | 1885 | 190 | ||||
2024-7 | 南化塘镇郑家村 | 24181.18 | 工业 | 50年 | ≥1.2 | ≥40% | ≤15% | 465 | 50 |
备注:以上工业地块按照“标准地”方式供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亩产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0.3201吨标煤/万元;土地出让后,竞得人需签订《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与《“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区域评价未覆盖区域,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同时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要求的投资项目,可参照适用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本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4月30日至 2024年5月20日到****2****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30日至 2024年5月20日到****2****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5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5月21日15时在******交易中心进行。
七、****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镇**路6****储备中心);**市**区茶店镇金龙路海德公园15号楼一楼****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主任;谢经理
联系电话:0719-****632;186****0613
开户单位:****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银行**市**区支行
账 号:172********000080
(****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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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