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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一)》(邮农[2023]244号、邮财农[2023]322号)要求,经过村级申请、乡镇推荐、市级复核等环节,现对2023年高邮市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水稻示范区拟实施主体或法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4月29日-5月10日,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与高邮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耕地质量保护科联系,联系电话(略)。
高邮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耕地质量保护科
2024年4月29日
2023年高邮市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
水稻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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