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白河第三级橡胶坝拆除重建及卧龙桥扩孔工程清淤物(河砂)处置项目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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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市**第三级橡胶坝拆除重建及**桥扩孔工程清淤物(河砂)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
公告开始日期: 2024-04-29 公告截止日期: 2024-05-09
资产转让方式 : 单个转让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孙哲 152****1100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 保证金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操作
****-01 **市**第三级橡胶坝拆除重建及**桥扩孔工程清淤物(河砂)标的1 928.8 万元 ****600 元 2024-05-10 09:00:00 2024-05-10 09:05:00 120秒 查看
****-02 **市**第三级橡胶坝拆除重建及**桥扩孔工程清淤物(河砂)标的2 928.8 万元 ****600 元 2024-05-10 09:30:00 2024-05-10 09:35:00 120秒 查看
****-03 **市**第三级橡胶坝拆除重建及**桥扩孔工程清淤物(河砂)标的3 928.8 万元 ****600 元 2024-05-10 10:00:00 2024-05-10 10:05:00 120秒 查看
****-04 **市**第三级橡胶坝拆除重建及**桥扩孔工程清淤物(河砂)标的4 928.8 万元 ****600 元 2024-05-10 10:30:00 2024-05-10 10:35:00 120秒 查看
****-05 **市**第三级橡胶坝拆除重建及**桥扩孔工程清淤物(河砂)标的5 928.8 万元 ****600 元 2024-05-10 11:00:00 2024-05-10 11:05:00 120秒 查看
****-06 **市**第三级橡胶坝拆除重建及**桥扩孔工程清淤物(河砂)标的6 928.61 万元 ****220 元 2024-05-10 11:30:00 2024-05-10 11:35:00 120秒 查看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法定代表人: 王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02MA9FLGG74R 企业性质: ****公司
住所: **省**市宛******中心3号楼9楼
批准单位: ****政府
批准形式: 其他
批准文件: 市委办公会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2、转让标的为砂石,数量仅供参考,以成交后移交时现场实际检尺数量为准,成交价格根据实际数量多退少补。标的在委托人移交买受人过程中,按每立方米计量(数),累计交付给买受人总量达到转让成交数量时,则停止运输。如该现场还有剩余部分砂石,买受人必须预先另行支付一定数额的砂石款(由委托人根据剩余部分砂石确定,买受人按每立方米成交单价支付),买受人将确定的砂石款交付完毕后,方可继续按每立方米计量(数)对砂石进行运输。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1、受让方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由具有资质的渣土、****公司运输并承担所有的装运费用。受让方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运输路线规划应按市容要求行驶;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标的物过程中面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超载、超限责任、扬尘治理责任、运输车辆冲洗责任等。

2、在清运期间,安全防范措施、防护工作均由受让方负责,因疏忽大意或存在环节瑕疵导致事故发生,由受让方全部负责,除按违约责任论处外,还应赔偿任何一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3、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和约定施工,严禁拉运标的物以外的砂石土,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5220元
交纳时间:信息****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价款。
处置方式:受让未成功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受让成功并按期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在成交公示期满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成功但逾期未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保证金自受让成功的次日起8个工作日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用于冲抵转让方损失。
相关附件: 经转让方确认的《国有资产交易合同》.pdf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须使用在本平台注册登记的账户!)。
中心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电话: 0377-****6159
中心地址: **省**市宛**范蠡东路与南都路****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515


经转让方确认的《国有资产交易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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