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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 **** | **省**市**中路40号 | 1,048,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 | 其他服务 | 采购航飞影像技术服务单位 | **县航飞测绘面积为1331.43平方公里,通过无人机航飞测绘,提交1:2000正射影像图,影像校准,**三维建模等数据。 | 1、影像重叠度要求 影像航向重叠度一般应设计为70%~80%;影像旁向重叠度一般应设计为50%~80%,最低不低于30%。 2、摄区覆盖要求航线按常规方法敷设,平行于摄区边界线的首末边缘航线应敷设在摄区边界线外,确保摄区边界外侧实际覆盖一般不少于像幅的50%,最少不少于像幅的30%。 3.飞行质量要求 (1)像片倾斜角:垂直影像倾斜角一般不应大于3°,最大不应大于6°。 (2)像片旋偏角:垂直像片旋偏角一般不应大于25°。在确保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最大不应大于35°。 (3)航线弯曲度:航线弯曲度一般不大于1%,当航线长度小于5000m时,航线弯曲度最大不大于3%。 (4)航高:航高保持同一航线上相邻像片的航高差一般不应大于30m;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一般不应大于50m。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50m。 (4)影像质量:影像质量应符合《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27920.1-2011)中对影像质量的要求。 (6)补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航摄影像出现的相对漏洞和绝对漏洞均应及时补摄;应采用前一次航摄飞行的倾斜数字航摄仪补摄;漏洞补摄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补摄航线的两端应超出漏洞之外一条基线。 (7)成果质量检查:成果质量检查应按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要求对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可采取人工或软件的方式检查。 3、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采用国家 2000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独立高程基准(大地高)。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并提交成果。 | 按磋商文件技术标准为准。 | 1,048,000.00 |
李永菊、张朝彦、邓加兵(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凉山州**县**街道**路110号
联系方式:0834-****397
名称:****
地址:**县清泉街89号二楼
联系方式:0834-****061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3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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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