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磋商内容:
1.**服务区位于G30连霍高速公路K1798+35处。****服务区计划以“玫瑰之约”为主题对**至**方向外立面及主楼一楼整体升级改造1474㎡,**至**方向主楼一楼整体升级改造441㎡,双区经营项目11个(**至**方向8个,**至**方向3个,不含超市)。
2.安门服务区位于G30连霍高速公路K1851+700处。****服务区计划以“藏乡天祝”为主题对双区外立面及主楼一层整体进行升级改造,****公司确定方案为准,改造后经营面积约3740㎡(单区面积1870㎡),双区经营项目18个(单区9个,不含超市)。
3.****服务区位于G30连霍高速公路K2107+800处。****服务区计划以“古道长城”为主题对双区外立面及主楼一层整体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双区经营面积约3298㎡(单区面积1649㎡),双区经营项目22个(单区11个,不含超市)。
此次**、安门及长城驿3对服务区双侧经营项目招商共划分2个标段,****服务区为第一标段,****服务区为第二标段。单个标段内经营项目数量及位置以项目改造方案平面布****超市项目)。
| 序号 |
标段 |
经营项目名称 |
经营范围 |
店面数量 |
经营 面积(㎡) |
项目所处位置 |
招商期限(年) |
**模式 |
经营管理 费标准 |
| 1 |
第一标段 |
**服务区双侧经营项目 |
除超市外所有经营项目 |
11 |
1915 |
(G30)连霍高速公路K1798+35处 |
5+3 |
**经营 |
年度保底收益+比例提成,二者取高 |
| 安门服务区双侧经营项目 |
除超市外所有经营项目 |
18 |
3740 |
(G30)连霍高速公路K1851+700处 |
5+3 |
**经营 |
年度保底收益+比例提成,二者取高 |
||
| 2 |
第二标段 |
****服务区双侧经营项目 |
除超市外所有经营项目 |
22 |
3298 |
(G30)连霍高速公路K2107+800处 |
5+3 |
**经营 |
年度保底收益+比例提成,二者取高 |
1.3磋商要求
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核准的《**服务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安门服务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服务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服务区双侧综合楼进行整体改造,并负责承担因项目改造所产生全部费用,****超市项目),合同到期后供应商项目投入固定资产及装饰装修归采购人所有,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项目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此要求为硬性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做出专项承诺;
2.供应商需对装修方案中未涉及的经营项目内部进行装修,要求装饰风格与整体规划风格相一致,且项****公司资质必须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此要求为硬性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做出专项承诺;
3.此次**、安门、****服务区经营项目招商需引入知名品牌,单个标段知名品牌引入数量不得少于3项(响应文件中需附相关知名品牌加盟意向性协议),此要求为硬性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做出专项承诺;
4.所有招标经营项目实行联合收银模式,经营项目收银设备由供应商自行采购,需满足采购人后期运营使用需求。供应商收银系统使用网费、收银系统软件使用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经营项目收银员由供应商招聘并承担其产生所有费用,此要求为硬性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做出专项承诺;
5.供应商负责支付所属标段项目改造规划涉及的设计费,费用标准按照项目清单标注金额支付,此要求为硬性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做出专项承诺。
1.4合同履行期限:
两个标段双侧经营项目招商期限为“五+三”模式(具体时间根据经营项目到期或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招商项目运营过程中,采购人对成交人履约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满足采购人经营项目运营管理标准时可自动续签三年,相关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若经营管理不善或考核不满足条件时,则五年协议期满后不予续签。
1.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小规模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具有正在经营的实体项目,包括餐饮、商业地产、酒店、****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经营类似行业(正在经营的实体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照、经营合同、协议、政府批文等);标书代写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参加招标活动前没有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商状态;
4.供应商在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现与采购人有租赁及**经营等相关经营关系的供应商在合同履约中,仍有相关缴费未缴清等其他情形未能履约或违约的,均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且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相关查询页(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北滨**路通达街3号雁京商务大厦24层)
四、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所有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北滨**路通达街3号雁京商务大厦24层)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北滨**路通达街3号雁京商务大厦24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经济信息网》(http://www.****.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大沙坪左家湾4号
联 系 人:王玉刚
联系电话:133****341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北滨**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 系 人:康亚玲
电 话:153****5635
监 督 人:甘****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省**市**区雁北路2828号
联 系 人:崔春丽
电 话:136****7430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