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吉方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市镜湖区斗村3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芜湖-镜湖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名 称: (略)性: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文 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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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吉方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市镜湖区斗村32M(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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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吉方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市镜湖(略)
发布时间:(略)

根据(略)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吉方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市镜湖区斗村3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斗村3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建设单位:

芜湖吉方新能(略)

环评机构:

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

2024.1.30-2024.2.5

项目概况:

(一)光伏场区

本项目光伏组件采用570Wp单晶硅双玻电池组,每2(略),共安装570Wp光伏组件65858块,分布为13个电池单元。每个电池单元由太阳能电池组串、组串式逆变器、升压变压器构成,项目共有21台欧式箱变,300kW组串式逆变器105台、光伏组串2886串。

(二)集电线路

本项目集电线路为双回35kV集电线路。其中,1#集(略),桥架部分长度为316m;2#集电线路地埋部分长度约为3996m,桥架部分长度为381m;1#、2#集电线路共用双回35kV架空线路,架空线路总长度为3112m。架空输电线路由南向北跨越上潮河后,接入芜湖市镜湖区方村100MW(一期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新建11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临时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过(略),堆放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布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道路进(略)。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光伏区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1类标准。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有关限值规定。

(四)加强(略)。废旧的光伏组件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

(五)落实生态环(略)。选择枯水期分区分段施工,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光伏组件安装角度,减少反射光对水面和附近区域的影响,光伏组件施工完成后水塘全面恢复水产养殖,不得降低现有水环境条件。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略),做好环境风(略)。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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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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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