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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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华蓥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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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委政法委、市**局、市财政局、****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旅游局、市卫健局、****管理局、****监管局、****环境局、****中心:

为做好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其中:

(1)企业一般应是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2023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23年度全省100****集团、2023年度民营经济100强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国(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企业等。

(2)合法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促进中心等不具备研发和产业化能力的机构,限申报软科学项目。经科技厅备案(认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中心、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研究院、****中心、****中心等除外。

3.项目**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7.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4年第一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4年4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8.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4年1月1日****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学校、****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6.指南中规定的申请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7.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组织单位要求

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申报智慧政法建设类项目;市文广旅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申报文化旅游类项目;****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申报科技**和防灾减灾类项目;****监管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申报食品安全类项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申报现代农业种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育种攻关、智慧农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人民医院****事业单位申报人口健康、医疗器械、中医药类项目;****环境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申报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市******事业单位申报****(科技兴警)类项目;****林业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土地**类项目;****中心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申报草地综合治理类项目。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5.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6.项目执行期从2024年7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7.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8.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9.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10.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11.请各乡镇街道、**山经开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按通知要求为无安全、环保、诚信问题且经营状况正常的单位出具推荐函。

12.申报单位必须接受我局项目推荐结果,愿意承担所申报项目不被推荐、不能立项的风险。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1日12时。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5月11日12时00分前将申报材料按时网上提交,提交至待推荐单位推荐状态,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书(含附件,带二维码和水印)打印2份,附上相关附件资料和申报单位所在乡镇街道(经开区范围内的单位由经开区负责)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5月11日18时前报送****607室(**市**路189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注:推荐函不在线上传,单独提交纸质件原件1份)。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1.软科学研究项目:唐丽丽****807,187****8176

2.农林与**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艾成怡****806,136****0269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艾成怡****806,136****0269

4.民生与服务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艾成怡****806,136****0269

5.“**高端引智计划”项目:林银华 ****804,187****8876

6.科技创新创业和苗子工程项目:林银华 ****804,187****8876

附件:1.2024年软科学研究补充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4年农林与**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doc

3.202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doc

4.2024年民生与服务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doc

5.2024年“高端引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6.2024年科技创新创业和苗子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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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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