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6kt/a 特种硅油项目

审批
江西-九江-永修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环评文件类型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略)) 项目类型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环评审批文号 环评批复时间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略)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略)(或组(略)) 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社会统(略)(或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统(略)(或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验收监测时工况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及载体 自验(略)
**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6kt/a 特种硅油项目
改扩建
报告书
版本:(略)
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污染影响类
非线性
**九**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市生态环境局
九环评字〔(略)〕51号
(略)-12-30
(略)Y001P
10755
325
**华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略)MA37W07J37
**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略)Y
**华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略)MA37W07J37
(略)
(略)
2024-0(略)
(略)
网站 https://(略)com/content/82526.html
(略)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6/852-2015)表 1 中高效集约发展区相关标准 要求,另 pH 及 BOD5等指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的一级 B 标准要求。 ,厂区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设计处 理能力为 8000t/d,采用“一级隔油沉淀池+二级隔油沉淀池+气浮池+中和絮凝沉 淀池+ABR 厌氧生化处理池+LBQ 好氧生化处理池+回流沉淀池+HPOD 臭氧氧化 深度净化处理+LBQ 好氧生化处理+絮凝池+混凝沉淀池+水泵提升+HPOD 臭氧 氧化深度净化处理+活性碳吸附安保设施+出水监测池”处理工艺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pH(7.1~7.3无量纲)、BOD5 (7.2~10.8mg/L)监测结果均(略)(GB 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要求;CODCr(28~41mg/L)、悬浮物(7~9mg/L)、 总氮(12.3~15mg/L)、氨氮(0.283~0.512mg/L)、总磷(0.26~0.39(略))、石 油类(小于检出限0.06mg/L)监测结果均满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DB 36/852-2015)表1中高效集约发展区相关标准要求。 达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略)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 TVOC、(略)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6/1101.2-2019)中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异丙醇、烯丙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市地方标准,DB31/933-2015)中表 1 的排放限值;车间外无组 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略))附录 A 的标 准限值 W62A 线冷凝废气、洗釜废气经密闭负压系统收集后进入尾气处理系 统(一级水冷凝+二级深冷+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70)。W62B 线、W62C 线冷(略)酯化反应废气、洗釜废气经密闭负压系统收集后送入尾气处理系统(一 级水冷凝+二级深冷+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不 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69);其中 W62B 线端羧基硅油工艺废 气中的冷凝废气先密闭管道收集后先进入水吸收塔处理,再送入尾气 处理系统处理。W62A 线投料反应口投料反应废 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 1 根排气筒排放(楼顶排放口 3#);W62B 线、 W62C 线共用投料反应口投料反应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 1 根排气 筒排放(楼顶排放口 1#);W62A 线、W62B 线、(略) 线共用投料 反应口的投料反应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 1 根排气筒排放(楼顶排 放口 2#)。 W62A线废气排放口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6.2mg/m3。 W62B、W62C线废气排放口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6.9mg/m3, 异丙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16mg/m3,烯丙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1mg/m3。 楼顶排放口1#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1.5mg/m3,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6.9mg/m3。 楼顶排放口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4mg/m3,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8mg/m3。 楼顶排放口3#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3mg/m3,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2mg/m3。验收监测期间,在厂界上风向监测 1 个点,下风向监测 3 个 点,监测 2 天,每天监测 3 次,监测结果显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排放浓度最 高值为 0.58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6/(略)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在厂区内监测 1 个点,监测 2 天,每天监测 3 次,监测结果 显示生产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1.14mg/m3,监测结果满足满 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录 A 的标准限值 达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 3 类标准 达标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 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采取分区防 渗措施。合理设置和管理地下水观测井,加强防腐、防渗设施的 日常维护和厂区地下水监测工作,对出现损害的防腐、防渗设施 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腐、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健全应 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 案和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 规定的标准。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表6 生态(略)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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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