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配送时间 | 预算金额 |
1 | (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年 | 25万元 |
四、投标供(略)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略),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略)。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略)至2024年05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到(略)((略))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17:00时,逾期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未报名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5时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15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略)((略))。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略),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3、(略):**市交通建设(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4、使用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