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沥青生产或销售)。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及授权证明扫描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至响应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4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内无行贿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之间的任意时间)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非“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之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提供2年内(截止投标日止)“CMA”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应涵盖第一章“采购公告中3.6质量要求”的检测项目,且检测数值应满足参数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争,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9)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6规定的书面承诺。 (10)提供同意将合同价调整为2家中选人中选单价最低值的书面承诺函。 |